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商标注册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注册 > >

注册文字商标的几个细节

发表于:[2019-06-24] 来源:web

  注册文字商标的几个细节

  所谓文字商标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数企业都会道选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作为商标的文字不一定是具有含义的文字,但至少可以识读。

  1、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2、一般来说,单个字母或数字由于缺乏显着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采取审查制度的国家都是不能注册的。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者数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标。

  3、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之间可以互为组合,文字的组合可以使用有含义的词语,也可是生造的无任何含义的词语。

  4、文字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5、我国审查商标时,除汉字(包括汉语拼音)、英文文字构成的商标是按照文字的含义直接检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划分图形要素分类后,作为图形来进行检索的。

  6、除汉字,汉语拼音,英文及英文字母外,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字母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附加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均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

  因此,如果没有特殊需要,文字商标应选择汉字(包括汉语拼音)或英文文字为首选。

  7、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了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了图形商标。

  感谢大家阅读由北京公司注册分享的“注册文字商标的几个细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公司

  

© 2009-2020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左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