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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人可否自主受到法律保护

发表于:[2019-06-24] 来源:web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是注册商标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包含几层意思:

  1,商标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才能产生商标专用权,即在其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注册商标

  2,商标专用权归属于商标注册人。即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标经过注册,即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因此,注册商标能够比为注册商标获得更全面和有力的保护。是否通过注册获得这种保护,由商标使用人自由选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以获得保护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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