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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分公司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发表于:[2018-01-05] 来源:浦东公司注册

  

  到拟设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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